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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簡單的往往最不簡單

因為負責原創作品的書系,經常接獲投稿,也不乏有人來信詢問,「怎麼樣的作品才會被錄用?」

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很簡單,就是「好看」;但這個答案其實也很難,畢竟每個人對「好看」的標準並不相同,而怎麼樣才叫做「好看」呢?

這一兩年,我接連幾次連續閱讀兩個原創暢銷作者的文稿,感覺看見兩種不同的寫作風格。當然,他們的文字都是極度細膩的,只是寫作的重心,似乎各有偏重。

第一個作者對我說:「故事的完整,對我來說非常重要。」於是,他仔細鋪陳每一個橋段,把人物刻畫、心情描述、事件的起承轉合都做到一定水準。就閱讀者而言,只要把自己投射進去,其實很容易因著故事中的起伏,感同身受,跟故事主角一起經歷一段悲歡離合。

至於第二位作者,相較於情節,我覺得他更擅長的,其實是一種氣氛的營造。閱讀他的故事,你或許經常覺得跳躍,他一下寫這個人,一下寫那段故事,似乎在每個地方蜻蜓點水一下便又離開。這樣的寫法,乍看似乎使感覺難以連貫,但只要再仔細品味,就會發現,他內斂文字所描寫的每一段情節,其實都圍繞著一個主題,以「失去」為例吧,他不會一直著墨在主角的「失去」有多刻骨有多痛苦,他或許會花一些篇幅寫主角如何失去他的失去,寫配角如何失去主角的失去,寫周圍相關與不相關人等各自的失去。環繞在這個主題上,你會看見很多不同的處理態度、面對方式、給人帶來的影響。一樣的主題,被許多不同的層次烘托著。

絕大多數時候,我相當認同亞理斯多德說的,一個好的故事,要有開始,有中間,有結尾。但,我也深刻地記得,在閱讀第二位作者的某部作品時,過程中,我一直覺得「這裡補一段情節會更好」、「哪裡多一點轉折會更有張力」,但當我看到最後,放下書稿,卻深深地嘆了一口氣,覺得那些缺漏的情節與轉折都再也不重要了,因為,他書寫的氣氛已經讓我不知不覺陷在其中,投射自身的感觸,原本感覺有所缺漏的情緒跟畫面,早就由我自己補足。

讀愛情小說,最怕就是作者寫得「用力」,但讀者始終站在局外人的角度冷眼旁觀。從閱讀這兩個作者的寫法筆法出發,看似講了兩種風格,但說到底,他們都在做同一件事,就是觸發讀者的共鳴,不管是從情節或是氣氛下手,只要能勾惹出讀者心底一點點的共同感受,其實,故事就很容易立體、好看了起來。

文:楊如玉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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