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程封面高檔  

 

作者:藤井樹
出版時間:2012年6月


人會把愛情弄得很美好,也會把它搞得很糟糕,若是當初不是那樣地結束,現在的我們,會是怎麼樣的呢?

 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星期天的早晨,我家窗外的景色美得像幅畫。
這是住在郊區半山腰上的好處。空氣好,很安靜。
平時最吵的聲音是外面的鳥叫聲,夏天的話則是蟬鳴。偶爾刮著風勢較強的南風,整片山脊的樹都會被吹得不停鞠躬。
而這個早晨比較特別,現在是冬天,氣溫是偏低的十四度,我家裡的室溫是十九度。厚厚的山嵐覆蓋了山頭,片片濃霧在山腰間穿梭著。我剛起床沒多久,正想去泡麥片來喝,不經意往客廳旁落地窗的方向看了一眼。冬天時,窗外的景色大多是灰灰的天飄著細雨,偶爾才會一片翠綠。
沒辦法,這裡是台北,天無三日晴。
但今天,很意外的,一片霧白,偶爾透出斑斑綠意,好美。
我在那片風景裡陶醉了一會兒,然後被自己肚子的咕嚕聲給拉回現實,泡好了麥片,我坐到沙發上打開電視,體育台在重播去年的大聯盟季後賽,紅雀隊與費城人隊正在廝殺,那是季後賽第一輪的第五場對戰。雙方前四戰打成兩勝兩敗的平手局面。
關心大聯盟賽事的棒球迷應該都還記憶猶新。費城人在五戰三勝制的第一輪賽程裡,在第五戰時輸給了聖路易紅雀隊,比分是一比○。對球迷來說,這是個會氣死人的比數,同時也是會爽死人的比數,差別只在你支持的那一隊是○還是一。
我喝了幾口熱呼呼的麥片,坐在沙發上,靜靜地看著紅雀那殘忍、巨大且唯一的一分壓垮了去年最強的費城人。身為費城人的球迷,我的情緒還是有波動的,只是不再像去年輸球那當下那麼劇烈。
然後我關上電視,把杯子洗乾淨,整理好大概一個星期份量的行李,接著進浴室裡沖了一個熱水澡。我喜歡在冬天寒冷的早晨裡,保持身體的溫暖,也保持頭腦與精神的清醒。
然後出發,開著車子,出發。
開始可能是我這輩子最重要,也最有意義的一趟長途旅行。目的地,不是什麼國家,不是什麼縣市,也不是什麼地名。
而是一些人的心。

※※※

出發之前,我打了通電話給恆豪,我們是認識超過二十年的好朋友,小時候是鄰居,也當過同學,說他是最了解我的人,一點也不為過,就連我爸媽都不一定有他了解我。
我跟他之間沒有祕密,因為我們都知道對方所有的祕密。
恆豪聽過我對這趟旅行的想法與理由,他覺得很有趣,而且很想跟我一起去,還打算帶著攝影機,在一旁做完整的記錄,「說不定可以剪成紀錄片啊!」他說。
但是他要工作,家裡有老婆小孩要養,只能做罷,於是叮嚀我,在旅程中,得隨時給他現場直播第一手消息。
「我要出發了。」電話裡,我說。
「現在?你請好假了?你爸爸准了?」可以聽得出來,他正用手掩蓋著話筒跟口鼻,壓低聲音說話。不需要猜,他一定正在開會,而他老闆正在講一些根本無關緊要的廢話。
「嗯,沒錯。」
「所以確定要去了?」
「你已經問過很多次了,我也跟你確定過很多次了,我就是要去,而且這一趟一定要走完。」
「可是說不定走不完啊!而且照你所說的計畫,這趟結果不完美的機率非常大,幾乎就快等於百分之百!」
「我跟你說過很多次了,我並不圖這一趟完美啊,我只求走完。」
「就算結果不好?」
「嗯,就算結果不好。」
「就算人不一定找得到?」
「人找不找得到,那都是命運,所以那一部分讓命運來控制,我的部分就是把它走完,這是我能掌握的機會。」
「所以你找到全部的資料了?」
「嗯,都找到了,但畢竟日子久了,現在這些資料不一定是對的。」
「所以就算你自己知道資料不一定能幫助你什麼,你還是要去?」
「幹,你是要問幾次?」
「好啦!那祝你好運!記得給我第一手 live 報導。」
「好啦!我要掛電話了,拜拜!」
「等一下啦!」
「又幹嘛?」
「你跟雨青說了嗎?」
「嗯,算有吧。」我回答。
他說的雨青,是我的女朋友。
喔不,這時候應該說是未婚妻。我們在兩、三個月前終於談到了結婚的事。

※※※

車子開上高速公路,星期天的車子很多,限速一百一十公里的高速公路上,我的速度只有七十公里。
我打開收音機,鎖定只放音樂的廣播電台,剛好正在播我很喜歡的一個黑人女歌手碧昂絲的〈Listen〉。
曾經有個女生跟我說過,「黑人的皮膚之所以是黑色的,是因為上帝很喜歡他們,祂把很多才華都賦予了黑人,為免他們遭人妒忌,於是決定將這些才華藏在黑色的身軀裡。但他們還是被白人妒忌了,於是才會有種族歧視,人總是見不得別人比他好。」
「這種說法很奇怪。」
「一點都不奇怪啊。你看看,黑人天生唱歌、運動、跳舞、體格都比其他人種優秀。多少電影裡,黑人一開始唱歌跳舞就立刻吸引其他人的目光。運動場上,跑得快跳得高的、奧運長跑短跑馬拉松的紀錄保持者,絕大多都是黑人,NBA裡面有一半以上的球員也都是黑人。」
「所以妳很喜歡黑人?」
「我很欣賞他們,他們有種低調的華麗。」她說。
後來這個女孩變成了我的女朋友。
卻也是最讓我心碎的。
我記得我決定要完成這趟旅行的那天,我跟恆豪在一間音樂餐廳吃飯喝生啤酒,那時餐廳正好也在放〈Listen〉這首歌。
那時,恆豪問我,怎麼會想來一趟這樣的旅行?
其實,我也問過自己同樣的問題。
而且,我還多問了一個問題,「有必要嗎?」我的心裡這麼問著。
起因是臉書,一個這幾年超級熱門的社群網站。
我的臉書好友不到五十個,真正見過面的不到四十個,真正交情不錯的只有二十幾個,最親近的只有個位數。
大概是我個性的關係,我本來就是一個跟別人相較之下比較悶的人。
不過我自己知道,我的悶,其實就是別人說的「悶騷」。
我如果要認識新朋友,會比別人多花上幾倍的時間。
通常新朋友第一次見面,經朋友介紹,我點頭微笑說聲「你好」之後,就不會再說話了。如果他們問我「吃過飯了嗎?」之類的問候語,我只會點頭或搖頭。如果他們說的是「聽某某某講過你好幾次了,終於見到你的廬山真面目」之類,用來拉近彼此距離的話,我也只會說:「謝謝。希望他沒說我太多壞話。」
然後就安靜了。
不管對象是男生還是女生,我都會安靜了。
但我的安靜只是看起來安靜,在我安靜的表面之下,我身上的所有感官都一直在注意身邊所有的動態,並且心裡會有大量的OS。
例如,「喔!原來他是這種個性的人。」
「哎唷!她果然跟看起來的一樣三八。」
「嗯,這個人的廢話還真多。」
「這女生看起來真有氣質。」
「這男的講話溫文有禮,很好,我欣賞。」……之類的。
恆豪說我這個人防衛心太重,總是要透過時間的累積,才有可能讓新朋友靠我近一點。
只是近一點,但也沒離我多近。
我認同他的說法,我之所以會這樣,是希望自己能先多了解別人一點,再跟他交朋友,在此之前,我不喜歡讓別人看我看得太清楚。
我喜歡別人眼中模糊的自己。
因此,我在臉書上也很安靜。
我會點開朋友們的塗鴉牆,一則一則地慢慢看,有些笑料我會跟著笑,有些帶有悲傷情緒的發文,會讓我跟著受點影響。但我幾乎不說話,對我來說,臉書的存在,就是一個知道朋友近況的地方,還有可以按讚跟戳人。
這樣久了,我的存在感就變得很低,在很多人的場合,我就像是半個隱形人,我也不希望別人時常注意我。
於是,當有人主動加我好友時,我是會驚訝的。
而某天,很罕見的有個人加我好友,那不只是讓我驚訝,更多的是驚嚇。

※※※

我這輩子只跟兩個女人談到結婚的事。
一個是雨青,一個是大一到大三時的女朋友,她叫林梓萍。
我或許可以用文字或是言語來形容我曾經有多愛林梓萍,但我沒辦法用任何文字或言語來形容她的離開讓我有多難過。
那難過像是世界末日。
跟她在一起,是在十七年前。期間,我們曾經很快樂,但後來想一想,其實寂寞與難過,遠比快樂還要多。
跟她分手,是在十五年前。在這之後,我沒有再接到她任何消息,也不想再接到她任何消息,就連大學時期比較熟的朋友相約聚會,接到主辦人的電話,我第一句一定是問:「林梓萍會去嗎?」
是的,我不想再見到她。
不是因為恨她,而是因為不想再想起那時候的難過了。
然後,隨著年紀愈來愈大,往事愈來愈老,過去的一切都遠到完全看不見了,只剩下記憶的殘渣偶爾滲在空氣中飄啊飄的,好像有些傷,就真的好了。
當我看到交友邀請的名字是「林梓萍」三個字時,我真的嚇了好大一跳。
但驚嚇沒有持續太久,隨之而來的,是一種莫名的、心安的平靜。
像是心情洗了一陣三溫暖。我順了一順呼吸,點開她的交友訊息,映入眼簾的是她的大頭照,看得出來,那是用相機的影像處理模式修過的,整個是鉛筆輪廓素描的風格,並且加了很復古的顏色。
十五年了,時間好像沒有在她臉上留下痕跡。
又或者,是影像處理的效果呢?
她的大頭照旁邊,有她寫的一些話,而那些話,再一次讓我的心情泛起漣漪,也讓我起心動念,覺得必須規畫一趟旅行。

「我願意為妳下地獄,只求妳能因此而上天堂。」
凱任,你這句話,我紮實地記了十三年。怎麼也忘不掉。
今天,我想來跟你說謝謝,和對不起。
謝謝你曾經那麼愛我。
對不起,我那麼傷害你。

 


(待續)

    

    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ovelatn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