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親握著壁爐的鐵製撥火棒,對我說:「上車去。」

那些沒有妳的自憐派對(正-小).jpg

  

我套上我的牛仔褲,跟著她走到屋外。她臉上的表情,顯示她現在既煩躁又壞心眼,好像有人剛才把她從充滿美夢的沈睡中,硬生生給拖出來似地。我看得出來,她很生氣。但不是針對我,至少這回不是。

 

她的車是萊姆綠色的,到處都有泥污的斑點和條紋,覆蓋在凹痕上。她叫這台車破箱子。正確地說,是我們這樣叫這台車。而我母親討厭這台車,討厭到不介意我們怎麼罵它。「真是台破車。」每當它又拋錨的時候,我們都會這樣抱怨;而且我可以打賭,這種情況一天至少會發生一次,下雪的時候就更頻繁了。它是我們的家庭生活中擁有過的,最不可靠的一台車,簡直就是要靠禱告才能動的一台機器。

 

這台車眾多的缺陷之一,就是副駕駛座位的門內側板不見了,控制窗戶和門鎖的裝置暴露在外。我把手指戳進縫隙中,前後撥弄著裡面的橡膠,讓金屬接頭一鬆一緊、一鬆一緊地。真是特別的景象。怎麼看都不厭。

 

「別弄了。」媽說。她把手伸過來抓住我的手。「這台車和我一樣老了。」超過二十歲了,至少。「不知道它還能撐多久。」

 

「我們要去哪?」我問她。

 

她急迫地點燃銜在唇邊的香煙,把鑰匙插進鎖孔中。我屏住呼吸。這種下意識的舉動已經有如儀式一般,我從來不去懷疑這樣做是否有用,或是有沒有根據。我心中暗自揣想,要是這個儀式有任何變化,可能就會破壞了引擎蓋下正在運作的魔法。接下來會怎麼樣呢?我們可以順利開車去學校、去上班、去購物,就如同這郊區裡的每個人一樣嗎?或者是我們會聽見那熟悉的哧哧、嘶嘶聲,通知我們這一天又被毀了?

 

「拜託。」媽喃喃道。「拜託。」

 

隆隆一聲,引擎發動了。我們要去某個地方了。

 

母親和我住在麻塞諸塞州的北海岸,距離波士頓約三十分鐘車程,但這是指別人的車。這天,我們的目的地似乎離家不遠,因為只開了幾分鐘,她就把車停在一處安靜、綠樹成行的街道上,下了車。我記得我看著她從擋風玻璃前走過,她一打開我這邊的車門,我就撲進她懷裡。她把我抱起來,放在車子的引擎蓋上。那是個寒冷的陰天,金屬引擎蓋在我腿下暖烘烘的。媽把身體伸進敞開的駕駛座窗戶,把我們的撥火鉗從後座拿出來。接著,沒說一句話,她開始砸一輛別人車上的擋風玻璃。

 

那台車是紅色的,我還記得。但也許可能是我搞錯了,是這些年來,我把母親憤怒的顏色塗抹上去了。我當時幾歲?四歲,或是五歲?年紀小到有時母親還會帶著我,但已經大到不會被她的行為嚇到了。

 

母親。她的名字是凱絲琳(Kathleen),被暱稱為凱絲(Kathi)。要是你把她的名字拼錯了,拼成Kathy,或者連老天都不容的Cathy,她就會用她的怒目撕碎你的臉。她比五呎高一點點(譯註:五呎大約一百五十二公分),有一次我看過她在和某一個男友吵架的時候,把一台冰箱整個翻過來。她力量的核心集中在她的肺。就如同我們家族血脈中所有的女性一樣,凱絲特別擅長尖叫。有時候她一張開口,發出的尖叫聲可以持續好幾分鐘,都不需要暫停,也不會嘶啞。她常常會彎下腰,直接對著我的臉尖叫,而我會盯著她臼齒上黑黑的補牙處恍神,她呼吸的熱氣如同手指頭一般,碰著我的臉。不過音量不足以顯示她的心情好壞;因為她的本質和本性就是大聲。不只是她的聲音,還有那叮噹響的耳環、長長的紅色指甲、緊身牛仔褲,還有露出她雄偉乳溝的上衣領口。我總是爬上我母親的膝頭,想把她的扣子扣上面一點。「不行,親愛的。」她會這樣說,一邊把我的手從她胸前拿開。「媽咪現在想要秀一下她的咪咪。」她的頭髮近乎黑色,但她堅持把頭髮漂成黛博拉‧哈瑞(譯註:Deborah Harry,美國歌手)般的淺金色。她有一個刺青,是刺在左手無名指上的一隻螃蟹──象徵她的星座──雖然小,卻足以讓人感到遺憾。連她自己都覺得羞於見人,我會知道是因為她把刺青藏在一只金色的婚戒下面,那時她根本就離結婚的時間還久得很。

 

在我的故事繼續下去之前,關於這個女人,有什麼是你們還需要知道的?有的話,就是她相信當個有趣的人比當個好人來得重要;她讓我隨時想要就可以蹺課,而且要是電視上有好看的電影,她也不會讓我去上學,因為她說,她需要我待在家,和她一起看。拜這樣的教育所賜,我是整個二年級當中,唯一一個可以說出《疤面煞星》和《教父》所有情節的女孩。還有就是,她從七歲起就讓我自己準備我大部分的三餐,從九歲就讓我洗家裡所有的衣物。她唯一的賺錢技術就是無中生有。她曾經比選美皇后還自我感覺良好,但上一次我見到她的時候,她有超過兩百磅重,手臂上還佈滿膿瘡。另外就是她是如此愛我,以致於忍不住恨我;到現在每星期至少一次,我還會夢到她想殺了我。

 

我說到哪裡了?

 

對了,砸一台車的擋風玻璃。

 

這台車的主人叫做喬絲,是我母親唯一的兄弟的前女友。不知道是我的舅舅請我母親幫這個忙,還是她自動自發的。現在想起來,兩種都有可能。我母親的義裔美籍家庭有種既凶殘又不經大腦的榮譽感,每個人經常違反它,又同樣頻繁地加以執行。砸擋風玻璃這件事是關乎忠誠的。直到長大之後,我才了解到,我母親對我也有同樣的要求。

 

在人生的這個時間點上,凱絲的體重大約是一百二十五磅(譯註:大約五十六公斤)。配上她矮小的身高,讓她的身形好像枕頭一樣,側面的力矩不佳。但,只要放一根鐵桿在她手中,再加上一點憤怒,我媽可以揮棒揮得像泰德‧威廉斯一樣。(譯註:Ted Williams,一九一八~二○○二,美國大聯盟波士頓紅襪隊球員)

 

感覺上經過好長一段時間,擋風玻璃終於裂開了一小塊。

 

「現在暫時不要看媽咪,好不好?」她對我說悄悄話。

 

那不然我要看哪裡?而且為什麼她要唬弄我?我母親喜歡有觀眾旁觀。沒有人比我更清楚這一點了。

 

她又猛擊了幾下,那一小塊裂痕開始以鋸齒型、成輻射狀向外擴散,好像我用蠟筆畫的太陽的形狀。

 

我坐在引擎蓋上,一心期待聽到玻璃破碎的聲音,不過卻花了好久的時間。我母親似乎和我同時發現了這一點,因為就在此時,她停下動作,轉身看著我,聳聳肩,好像在說:「我以為沒這麼困難的。」

 

我把身體傾向她那邊,如同一株植物向著房間中,陽光最充分的那扇窗伸展。隨著每一次出擊,我祈禱著終於可以聽見那個聲音──那種可愛的、精緻的墜落聲,來自於某種碎成片片的東西。我母親用盡她所有的力氣去砸那女人的擋風玻璃,但它還是不碎。最後她放棄了。我們又回到車上,沉默地開車回家,我們倆都渴求著那種玻璃碎裂的聲響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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