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不幸福人生指南》540X166  

你要是真心愛我,你就會喜歡吃大蒜

「他人便是地獄」(Lenfer, cest les autres),這是法國哲學家沙特(Jean-Paul Sartre)在《密室》(Huis clos)劇本尾聲的經典名言。各位親愛的讀者,倘若目前為止在你的印象當中,我們尚未討論到上述主題,只是一直專注於自演自導的不幸福,那麼你的感覺完 全是正確的。現在就讓我們來看看「人際關係」這座巴洛克式的地獄吧!

在此嘗試先從方法層面大略審視主題。早在一百多年前,英國哲學家伯特 蘭‧羅素(Bertrand Russell)就曾提醒過世人:「關於事物的陳述」以及「關於關係的陳述」,兩者必須嚴加區分!「這顆蘋果是紅的」,是一項關於這顆蘋果某種特質的陳 述。「這顆蘋果比那顆大」,則是一項涉及兩顆蘋果之間關係的陳述,因此該陳述不是單單指涉其中一個或另一個,「比較大」本身也並非兩顆蘋果當中某一顆具備 的特質。倘若硬要將此特質歸於其中某一顆蘋果,根本就是荒謬至極。

這項至關重要的區分,之後得到了英國人類學家暨溝通行為專家葛雷格里‧ 貝特森(Gregory Bateson)進一步的研究,並予以發揚光大。貝特森明確指出,在每個信息當中,總是同時包含了這兩種陳述。也就是說,每個溝通都有「對象層面」與「關 係層面」。貝特森幫助我們更清楚理解到,如何與夥伴或伴侶(任何一種都行,越是親近的越好)迅速交惡。

讓我們假設一下,有位妻子問丈夫: 「這是我看了食譜煮的湯,好喝嗎?」如果他確實覺得好喝,便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:「好喝!」妻子聽了會十分開心。如果這湯著實不怎麼好入口,而他也不在乎 會不會讓妻子失望,那麼他仍然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:「不好喝!」可是問題來了,萬一碰上的情況是(根據統計,也是比較常發生的情況),他覺得這湯實在有夠 難下嚥,但又不想傷妻子的心,那麼他該怎麼辦呢?換個方式解釋,在所謂的「對象層面」上(這個例子指的是「湯」),他的回答應該是「不好喝!」但他不想讓 妻子不高興,因此在「關係層面」上,他的回答必須是「好喝!」他究竟該怎麼說才對?他的回答不可能既是「好」同時也「不好」,「好又不好」這種模稜兩可的 答案只能當成笑話看。因此,他必須想出其他說法,例如「很特別的味道」之類的,藉此殺出重圍,並祈禱妻子能體會他的用心良苦。當然,成功的機率可說是微乎 其微。以下是我某位朋友的真實故事,頗值得世人效法。

我的朋友與他的妻子完成了蜜月旅行,返家後的第一頓早餐,他的太太就在新居的餐桌上 擺了一大包玉米片。之所以會如此,是因為她出於善意(在關係層面上)但又錯誤地(在對象層面上)以為,丈夫喜歡吃玉米片。我這位朋友不想傷太太的心,於是 決定以上帝之名,姑且先把不愛吃的東西嚥下去,等到這盒吃完再跟妻子說明,要她以後別買就是了。然而,身為一位賢慧的妻子,他的太太總是細心留意生活起居 上的大小事,於是就在第一盒玉米片快吃完之前,她又買了兩大盒回來!時至今日,他們倆已結婚十六年,對於「委婉地」向妻子坦承,他其實恨透了玉米片,我的 朋友早已不抱任何希望了。我們不妨想像一下,萬一他的太太知道實情,會有什麼反應呢?

順道一提,在這方面,德文的日常口語表達似乎比英文 或義大利文來得明白乾脆一些。例如「Would you like to take me to my plane tomorrow morning?」(「你樂意明天早上載我去搭飛機嗎?」誰會「樂意」早上六點開車去機場啊?)或是「Ti dispiacerebbe far la cena stasera?」(「你介意煮今天的晚餐嗎?」當然介意!我哪來的閒情逸致啊?上了一天的班累得要死,晚上回家怎麼可能煮出一頓飯!)這都是經典的例 子。是的,我知道,「正確的」回答必須分別滿足溝通的兩個層面,例如我們可以這麼回答:「噢不,沒事去機場我完全不感興趣,但是我願意幫你這個忙,載你到 機場。」

相信各位讀者已能揣摩出這種溝通模式的獨到之處。因為,就算對話的一方能夠順利地以上述方式作答(誰會這樣矯揉造作地說話 呢?),如果另一方只在對方真正「樂意」去機場的情況下,才願意接受對方的幫助,那麼情況就依然不樂觀。不論回答的人再怎麼解釋或硬拗,都逃不出「關係層 面」與「對象層面」胡攪蠻纏的圈套。在徒勞無功的爭辯中,最後只會讓雙方一肚子火而已。

《不幸福人生指南》書封  

... 本文節錄自《不幸福人生指南
保羅.瓦茲拉威克/著,王榮輝/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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