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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偷走的人生(中)

文: 水瓶鯨魚

這世代有個流行名詞:「選擇性失憶」,通常指某些人常否定自己曾經公開說過的話、表達過的姿態立場和經歷過的慘痛事件。

事實上,關於回憶,每個人都會選擇性失憶,我們總是深深記得風花雪月的浪漫、精彩感動的瞬間、成功攀頂的喜悅……至於痛苦不堪的故事,倘若不是拿來襯托現在的幸福,都寧願牢牢鎖在角落,不願回首。

這是自主性的記憶,如果是被迫性的失憶呢?

閱讀完《被偷走的人生》J’aurais préféré vivre),心情極度奇妙,一個人從二十歲到七十四歲的人生,他只記得九天,其他日子都失憶了,就像一本應該有一萬九千七百一十頁的日記,竟然只有九頁看得見紀錄……感覺每次醒來,都像是一場恐怖的宿醉。

偶爾,和朋友私下分享彼此荒唐的宿醉經驗,我們確實常不記得醉酒中親吻了誰、做了什麼大膽告白;以及用什麼尖酸的字眼辱罵了誰或昏迷嘔吐,當別人第二天描述給自己聽,簡直想挖個地洞跳下去,不敢相信那個人是自己,怎麼會把做過的事忘得一乾二淨?甚至懷疑自己是否做過這件事……

醜陋的事,忘了也好,最好不要想起,太丟臉、也太刺痛了。但,那些美好的事呢?比如,初吻的甜蜜緊張、第一次性愛高潮、第一次加薪的雀躍、中了樂透的狂喜……人生的好檔案和壞檔案,一起當機而被銷毀,怎麼辦?

《被偷走的人生》描繪了一個詭譎又充滿哲學氣味的寓言式故事,男主角說他一共醒來九次,所有的時間都在沉睡。

讓我忍不住思考一個題目:「究竟多數人的人生是沉睡的時間多?還是清醒的時間多呢?」

一個網友回應:「多數的人生是沉睡的,有時雖醒著,若是行屍走肉,等同沉睡,甚至沉淪。」我認同,有些人看起來清醒,其實眼睛並沒有睜開。

「有時失憶,確實也是不錯的逃避方式。」另一個網友說。

「可是,我不希望我的人生過程,都失憶了,太痛苦了。」又一個網友補充。

網友們針對失憶這件事,回應了所有人的心境,我們是如此貪心,總希望丟掉討厭的垃圾,留下美好的裝飾品。但,人從來不是完美動物,也因為不完美、有破綻,才感覺真實可愛。

世界上每一棟預售的樣品屋,家具和擺飾品都布置得美輪美奐,終究只是給渴望買房子的人一種夢幻想像和希望,當真實的人一住進去,就瀰漫自己的氣味了,亂丟的襪子、橫七豎八的鞋子、捨不丟的雜物、親友送的俗氣貴重碗盤……

當然,情緒煩躁的時候,我偶爾會選擇和朋友痛快喝一場酒,大醉,暫時拋掉這些苦惱;甚至窩在棉被,想著,好希望就這樣沉沉睡去,藉以逃避這些生活瑣碎。

說真的,我們從不曾逃離過自己,沉睡和清醒,只是一線之隔,在我們控制範圍,畢竟多數人,都不希望自己親手寫下的一萬九千七百一十頁的日記,只有九頁看得見內容。

沒有人希望自己珍愛的東西被偷走搶走,何況是人生。

提耶希‧柯恩(Thierry COHEN)寫了一個很動人的故事。

 

曾經傷害過我或我傷害過的戀人們,我還是希望記得他的好,也沒忘記我的不成熟,因為,那些過去相戀、美好、傷感、無奈的畫面,是我人生回憶最豐富的寶藏。

我寧可選擇性失憶,不願被迫性失憶,像書中的傑瑞米那麼可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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